管辖权异议是什么意思
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,当事人认为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时,向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。具体来说,它涉及以下几个要点:
1. 提出主体 :通常是本案的当事人,包括原告、被告等。
2. 提出时机 :当事人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。
3. 审查过程 :法院会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。
4. 裁定结果 :
如果异议成立,法院将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。
如果异议不成立,法院将裁定驳回异议。
5. 上诉权利 :当事人对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,可以依法提起上诉。
管辖权异议是一个重要的法律程序,它关系到案件能否在正确的法院进行审理,确保司法程序的正当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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